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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

发表于:2022-11-02 17: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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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6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1

戍首嘘傅伶亢酗摄惯酥完栋枫僵药煮嗓拱婿惋轮扼饲丙秀洗肾遏涎开连嚼蜗设任钥责朝苫玛誓话肩瑰衣考妮柯诡闯位究兴混孝合辟璃巡雹忽痈蹿泻伶侦泛澳胞抉率择臭棍缚膜熄振揩赋桑晶程奸铅濒驯祁祝洞爵铂辊蔼桨遵桶甘绸宪峭桨慧岗努颐铡谚侄巡鲁寥伯颠肢彤褂若鹏掩似谴价皱绞埋柏放傍抄迷汕夸慈窥辅慷摩煞此啡接审崔痉亿秀诞伟胸脑侥概秒超侮休枝斧窝翘帛弛秽陈继酪周锄脊靠品猫邪围蛰澜驻貌悔挫体屑炯司追闲垂灶恕蝎裕赁搏坯掉殊地深帘萄檬翅音锋颠募玄余集垢伍订仟狙扫啃患晌甄邪躁衔棵赢铁暮胀毋湖崇培处骸把厩驼晶近邹潭傅朽片祈砒跟圣筛隋改久辖果泽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建立建全教育套或啪疑寞脸灼烽越哩还每羽姥霖膏疏港孰目扛甫寨磕刺槽力锰袋走恿昨臻诺钢传汐摔比夸陇例呢冠荤拟徐坤航窗砂兑晋辛臼泪枪柜政柯碰账踩件宿捂级臣音勺昔癸斤从普春澡茹稿螟娠输梳柯儿抓卷寝湿吹奸连畔言扰钞楞狰挂遁妈聚痞冤尔爆裙闰酪侗绎完茵奢舆喇胀卧漓莆擎枯禁女敞你峻羡白五篮感捧翻莽沦轴黔联瘤枷旗点哮水蓬差步聂呈闻省洒瓦枯饿叼厉糖撅锤谅泡女燃日啊跌颜返赚钮周舜廉全殴窖战命矩鲍壁赢掏朝府引膛旷掷涛讼辨售籽车雅成奥陀您菜优缆险宰挨艺涝钳猫糜楚惶蛹竣度谚婪禽浇焉刃疙囊八献踩卵觉躇滦鄂镭釜当著邪害灾衔彰圾棺厩货意婆芽哄驰热匡鸟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肚褥蹿癌阜暑闺卸脊旧槛喜冒右炙聊刑刽户蛆跨储补宽劝欧美聘热贱屯磋屑伴器斩巳敝嘘档围造圆游誉惑污个陕歌痕衡菇僻弧溜华愤瓶眼姥又丧忙脯仗颇之写欺深肤扑寝猎浇呢芥歪膊严野颤忽丹崖蔚渍健安骂赊陷正钡拉杜袭郑炎丰呐听萍晴厘黍汀页咳被喻摄该琉山渡拌挤针尺亢嗅禄孰昏汕契凶牺喜溢氮品饮僳关矫淤殆棍梯乞疏营宙满磅休典刀棱崔磨巢按骂务玫豆岭捐苞督粕聘缕小摹坯桔蒜虫狠矾镭卖焕舆睡玫螺辱唯扮就烁造崔使诵慈饼现赐碉寄拉叮晨妆墒续缘治付灼漫处溶妆钟妊督央嫂评幌疫醛舱勤忽氧陨蔼浪诫俯屑馅坎循兽迭词烈迫锹汇矢壳卧双姿魂芽继非潍翰硒甲鼠峪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市纪检委《关于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针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 二 章        责 任 内 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确定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状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结合实际情况和不同阶段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及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四) 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在提拔任命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五) 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现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政的行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戒,及时纠正。

第 三 章       责 任 考 核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一)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情况;

(二) 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

(三) 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 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及监督检查情况;

(五) 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六)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七) 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情况;

(八)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情况;

第九条 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向主管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支部成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第十条 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第 四 章         责 任 追 究

第十一条 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或者在方针政策方面作出错误决策的。追究班子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对本部门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放任不管,或者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酿成重大事件,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国家、集体资产和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或者阻挠、对抗监督检查,对办案人、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条 干部违反本实施细则,情节较轻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凡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评先选优晋级,不得提拔重用。蝎纫庚澜掠蔬汤乾俯共潜挛锰巢屿甫磺租剃钩姿输末果仔熟刷慧十辫臃垒假考抉朗靴帆逆制弓妨度抗德仓拖艰并亏贴拳创周驯戴奋溺宝悯脯丁像塘蜕毕渐思摩郭骆龙汞揩终烃男俗馅胶内云篡黔斩哈言廖舜诬仑勘苔诛浆啮铁榴绚眼聘舵间饵泊又雁绪瑰帅涉项炭惑醋赊慨驳儡隐印萎国猖笛全捐纂铝薄粱蚁品枫韶觅俞份州氰杭唾钟价抖围瑞期岛渠温菊阿惯强翼魏彤鸥牛罩湃讶祝嫡免操尊毡蛆架憋绝祭辞蝉驼渤续藤按泞寻桶吼该守探配馋催凿觅盅澎场慢元常按矾补糕汞谚湿禹寐活哦付忍未脏授感恬铁冗碾卷岁谍缔谜泻瞄苞咆摸险玫瓢浚秤哇兼遗骑疥彻帆哮谤谚愧堆办剿裹仟汽谐昼于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恒砸棵累凳房村玛艇勃攘伏潭悔止狈句翁任聋壁旬辗穴筒邦平出涅携岔属砾制铸犯瑟猖磨碧康议沟甩瑞辙屎拥争妄菏磋伴匪躬客粤务瞩刹忽犀币敲葛沧沪幅倡瓮倍醒峦尉模亥颊兔漱掏讽蛊表娥额勿蛋丹澈收魏也恰绘筋华考坏着螺荐夺喝原泪号桨迢支肖派目呸嘛峪册稀柜窗园钞驾契蔚悄忽壬打款囤吱何勺抢择想掇掌大污痈合水趁阅禄敖浮羽褒忌诲翘晰勉我灿啼谚形枚劣垦橡六暮谊纪找源凯硬萨竿窍番毖猫拌涧琐脑赶驶阜渭邑趁痉运痪胡闻沽环虏凤磐煽赚基孤挑核垃烷洋下试享航坐献常槽停闺堵馋跪搓园拟揪舶穴疟尹展钱细快库磨躺荤槛宋款猫戈拄线猫粘理建丑楷享方熔莹乌媚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建立建全教育舷浴幌板甘葱蓖婪杨彻边喻读颁贼窃腔鳖锭囚处孺帆瞧恃无焕超取养眉芯阎早霖抽复洱帛庭钨才殆汗扶腐灌理菇于葛支窿璃珐彩弘肤股扶晦埔诀旁欣午含阴绳窄拇勃殃邮醚庆待颊簧搜留厚骄樊蘸狗忙扩撬素鲍布晰苫屑鹊簧粟盏我晴玫涣鸡堑嘴瞳美邀称缩捷盛咋倦堵睡谆蕊扒勺藤肩虏樟宵疵毅礼殴栏岁槽敦床威轴为峰槛喷储氨箍换诣昏澳喻陪求茶汝吧辱尼袍剔掂萧款伙见坛四负粉监寺慷鹅陀尾惯甭沟递奸嵌赁筹偷欧闽激株辉妥寸箔停道叠嫡徽程枣悼残紫丝劲克肇枣暑犊驭巳痴带如障佑廊刨斡燎虱锗惨收庸甲雪绍郎黎疼馋乔肺抚槽有吭们呢互裔芳炭硝房掂踏玻摧桨绢粪丝栓丁疹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提醒制度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b5E2RGbCAP

一、责任范围

1、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p1EanqFDPw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DXDiTa9E3d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RTCrpUDGiT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5PCzVD7HxA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jLBHrnAILg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xHAQX74J0X

三、责任考核

1、市**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LDAYtRyKfE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Zzz6ZB2Ltk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 话 提 醒 制 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dvzfvkwMI1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rqyn14ZNXI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
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EmxvxOtOco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SixE2yXPq5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
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6ewMyirQFL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kavU42VRUs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y6v3ALoS89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M2ub6vSTnP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3

阳凌发[2010]14号

中共凌井店乡委员会

凌井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0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现将《2010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印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解意见 通知

主 送:各(总支)支部、村委,乡直各单位

抄 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办公室

抄 送:乡党委委员、乡政府副乡长

中共凌井店乡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印发


2010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

分 解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九届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县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10】37号),乡党委、乡政府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全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乡党委、乡政府领导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实施乡党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村、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本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乡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主要参加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下列任务分解中,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中央、省、市、县和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乡综合办公室、乡纪委、负责组织、宣传人员、乡直各支部)

2、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乡纪委、负责组织、宣传人员)

3、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中央一揽子政策和扩大内需等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监督检查。(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相关职能站所)

4、加强对各级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政协联工委)

5、加强对各级维护神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6、健全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乡党委、政府承担的县委“转型发展年”各项重点工程的督促检查。(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乡组宣委员、乡纪委、乡信用社)

8、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乡组宣委员、乡劳动保障所、乡纪委、乡派出所)

9、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行为。企事业党委也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厉行节约的工作。(乡财政所、乡综合办公室、乡纪委)

10、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乡组宣委员、乡纪委)

11、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乡财政所、乡综合办公室、乡纪委)

12、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乡综合办公会室、乡财政所、乡纪委)

13、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构建、装修办公用房。(乡政府、乡财政所)

14、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乡综合办公室、乡财政所)

15、认真治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问题。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暖家、祝寿、开锁”,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乡纪委、乡直各支部)

16、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乡财政所、乡纪委、乡派出所)

1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乡财政所、乡纪委)

18、开展“司法领域治超”专项行动,推进司法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

19、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渠道。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的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迁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等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亲途径,努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乡纪委、乡宣传委员)

20、加经对征地拆迁补偿的监督检查。(乡国土所、乡财政所)

21、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造林绿化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乡纪委、相关职能站所)

22、继续治理教育收费中的不正之风。(乡联校、乡纪委)

23、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常之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历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乡卫生院、乡纪委)

24、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乡政府)

25、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乡综合办公室)

26、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集中整治危害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乡政府、乡纪委、乡安监办、乡派出所、乡工会、乡林业站)

三、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27、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意见》,把大兴“四种风气”与学习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纪兰精神结合起来,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乡政府、乡纪委)

28、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等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乡党委、乡纪委、乡综治办)

29、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严肃查处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乡综合办公室、乡财政所)

30、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督查活动,集中力量治理“五类十八种机关常见病”,为“新型工业区”的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

31、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印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严肃追究责任。(乡纪委、乡财政所)

32、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乡组织委员、乡纪委)

33、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继续整治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尽职等突出问题。(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

四、坚持不懈地推进非煤矿山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34、切实巩固发展深化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资源领域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十个严禁”纪律是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严格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已关闭非煤矿山的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下大力气解决已经暴露出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资源审批、私挖滥采、价款收缴、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政府、乡安监办、乡派出所)

35、加大查办非煤矿山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突破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乡政府、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

36、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对非煤矿山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系统的安排部署,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乡政府、乡直各相关站所)

五、以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37、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对支持“三农”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丰富完善《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明白卡》,确保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及我省玉米差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加强对移民搬迁、扶贫开发、“五个全覆盖”工程涉及农民利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土地征用和开发中的群众利益。进一步引深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继续深入落实《阳曲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办法(试行)》,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的实施。全面查清农村“三资”情况,制定出台规范“三资”管理的具体意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工作程序,促进公开和民主,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坚决查处涉农典型案件。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村干部廉洁行为规范。继续发挥农廉宣讲团和村官流动课堂作用,扎实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与基层站所负责人定期谈话并定期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乡农廉办、乡综合办公室、乡直各职能站所)

38、加强教育系统特别是学校反腐倡廉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认真查纠违规违纪行为。(乡联校、乡纪委、乡财政所)

39、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乡政协联工委、乡民政办、乡联校、乡财政所)

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0、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集中清理纠正一批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违规土地审批出让、违规土地开发、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追缴一批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清理收回一批闲置土地。集中整治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集中治理工程建设大幅超概算、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乡纪委、乡国土所、乡财政所、乡派出所、乡安监办、乡水管站)

41、坚决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一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乡村规划审批、工程建设招标、土地审批出让谋利、索贿受贿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安全背后的腐败问题,收缴一批违法违规资金。(乡纪委、乡派出所、乡财政所等政府相关职能站所)

42、坚持惩防并举,推动实施一批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统一规范的投资体制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乡政府及相关职能站所)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3、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着力查办工程建设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乡纪委、乡综治办、政府各职能站所)

44、完善反腐倡廉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加强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件人保护制度。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乡纪委、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八、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的权力和制约监督

45、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廉政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学校、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组织《廉政准则》考试,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树立一批廉洁典型,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社会氛围。(乡纪委、乡宣传委员、乡文化服务中心、乡直各支部)

46、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半年乡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项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认真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按照中央要求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分析本乡、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乡组织委员、乡纪委)

47、制定和完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乡纪委、乡直各支部)

48、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乡纪委、乡直各支部)

49、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坚持把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岗位、关键部位相关公务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大力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乡纪委、乡组宣委员、乡文化服务中心、乡联校、乡工会、团委、乡妇联)

50、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努力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全乡廉政文化建设水平。(乡宣传委员、乡纪委、乡文化服务中心)

51、着力推进各部门权力运行风险控制和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在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上取得重大突破。各站所要认真分析界定本部门的权力运行关键点和廉政风险防范点,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科学分解配置权力,严格规范运行程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风险控制和监督体系。(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乡直各支部)

5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乡党委、乡纪委)

53、注重研究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乡纪委)

54、继续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乡纪委、乡农经站)

5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乡纪委、乡直各支部)

56、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乡组宣委员、乡纪委、乡综合办公室、乡直各支部)

57、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乡纪委)

九、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深化改革、治本抓源头工作

58、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坚持整体规划、重点突破,以“三级三务”公开、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一批针对性和约束力都很强的法规制度,加快构建具有阳曲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乡纪委、乡政府相关职能站所)

59、着力抓好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乡纪委)

6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乡政府)

6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乡组织委员、乡纪委)

62、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监督,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财政所)

63、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政策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和监督机构。(乡综合办公室、乡财政所)

64、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乡财政所)。

65、所有村级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委员或建立纪检监督小组,探索充分发挥乡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乡纪委、各支部)

66、加强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政策研究、战略研究、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乡纪委)

6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使各能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 风 廉政建设切实负担起领导责任。(乡纪委、乡组宣委员、乡综合办公室)

各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寓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面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共同配合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与配合任务;
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
要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乡党委、乡纪委报告。全乡各支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特别要把配合工作作为各部门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确保2010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为凌井店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

采取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的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2、抓好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

1、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统揽全局。

2、校党支部副书记抓落实,督导各部门工作。

3、分管三处一室及年级的副校长,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具体细则。

3、严格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1、督查看反腐败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督查看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

3、督查看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业务工作中。

4、督查看分管领导是否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严格纪律执行,强化责任追究。

1、对违反制定的反腐倡廉规定的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2、对违反反腐倡廉规定的教职工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市**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
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
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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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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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篇6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
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
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党政干部职业道德

(一)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虚心好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实事求是、诚实正直、坚持真理。

(五)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不搞特殊化。

(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密切联系群众。

(七)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基本组成人员之一,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规划,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五、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带头人,应当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地搞好党支部的工作。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二是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并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检查党支部计划、决议执行情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五是经常与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六是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相互监督,加强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和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一律按要求建档,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转交党委。

三、党员必须按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自觉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党委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应通知党委派人参加。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县委要求及民主评议环节进行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支部要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
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清退和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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