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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完整文档)

发表于:2022-11-29 11:0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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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完整文档)

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3篇

第1篇: 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03

卷:000

期:001

页码:P.4-8

页数:5

中图分类:D922.1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民办教育促进法;受教育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教职工;学校章程;教育事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相关资料: 法律10篇 行政法规17篇 部门规章63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15篇 地方法规1008篇 裁判文书3篇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70篇 条文释义1篇 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篇)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4篇)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条文释义)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2篇)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八条 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
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一条 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相关资料: 法律1篇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篇)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篇)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8篇 条文释义)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九条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5篇 裁判文书2篇 条文释义)
  第四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1篇)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



  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 条文释义)
  第五十九条 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条文释义)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3篇)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10篇 裁判文书1篇 条文释义)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10篇 条文释义)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8篇 条文释义)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2篇)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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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应知应会知识(75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应知应会知识(75题)

一、单选题(共45题)

1、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____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A、全体党员 B、公务员 C、领导干部

D、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2、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____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A、统一完善、注重效率 B、集中统一、权威高效

C、民主集中、公平正义 D、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____的专责机关。

A、党和国家审查职能 B、国家监督职能

C、国家监察职能 D、党和国家监察职能

4、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____。

A、互相帮助,互相配合 B、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D、相互制约,相互完善

5、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____;
____。

A、权责对等,注重监督;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B、权责对等,严格监督;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C、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惩戒与引导相结合,宽严相济

D、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教育与引导相结合,宽严相济

6、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
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____的长效机制。

A、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 B、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C、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D、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国家监察委员会由____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D、党的中央委员会

8、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____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____任免。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____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D、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____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

C、上一级监察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

11、国家监察委员会____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____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A、指导;
指导 B、领导;
领导 C、指导;
领导 D、领导;
指导

12、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____、____、____职责。

A、预防;
制止;
惩治 B、监督;
调查;
问责

C、监督;
执纪;
问责 D、监督;
调查;
处置

13、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____决定。

A、政纪处分 B、党纪政纪处分 C、政务处分 D、党纪政务处分

14、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____证人等人员。

A、询问 B、讯问 C、盘问 D、审问

15、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____,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A、违纪违法 B、犯罪

C、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D、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16监察机关可以对____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捜查时,应当____,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A、涉嫌违纪违法;
出具工作证 B、涉嫌职务犯罪;
说明捜查理由

C、涉嫌职务犯罪;
出示捜查证 D、涉嫌违纪违法;
亮明身份

17、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査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____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A、三日 B、七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18、监察机关调查____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A、涉嫌贪污贿赂 B、涉嫌玩忽职守 C、涉嫌滥用职权 D、涉嫌重大贪污贿赂

19、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____决定。

A、上级监察机关 B、上级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20、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____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A、国家监察委员会 B、上级监察机关 C、公安机关

D、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21、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____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A、审查起诉 B、刑事审判 C、批准逮捕 D、刑事拘留

22、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____。

A、涉案人员认可的,可以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B、不合理的部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采用

D、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2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____。

A、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B、可以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C、一般自行调查处置

D、根据具体情况,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24、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____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25、立案调查决定____,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____。

A、应当向被调查人家属宣布;
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B、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
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

C、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
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D、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
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酌情向社会公开发布

26、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____的证据链。

A、相互印证、完整稳定 B、合情合理、全面稳定

C、完整全面、客观公正 D、清晰明了、相互支撑

27、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____,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A、依照规定出示证件,进行口头说明

B、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

C、依照规定亮明身份,明确告知理由

D、依照规定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明确告知理由

28、调査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____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A、关键过程程 B、全过程 C、部分过程 D、重要过程

29、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____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A、应当集体研究 B、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C、调查人员自行决定 D、慎重思考

30、监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____。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____。

A、备案;
备案 B、批准;
批准 C、备案;
批准 D、批准;
备案

31、留置时间不得超过____。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____。

A、六个月;
三个月 B、一个月;
一个月C、三个月;
三个月 D、三个月;
一个月

32、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A、当天 B、十二小时以内 C、四十八小时以内

D、二十四小时以内

33、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____。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A、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B、自行补充侦查

C、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

D、可以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34、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略、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____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 C、人民法院 D、行政执法机关

35、____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D、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36、监察人员辞职、退休____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37、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____。

A、依法给予处理 B、进行警告 C、通报批评

D、作出党纪政务处分

38、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____。

A、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B、给予一定程度的慰问

C、恢复名誉 D、公开道歉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____通过。

A、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B、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C、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D、十三届全国人大ー次会议

40、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A、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部门 B、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C、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D、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

41、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 ),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 C、干部级别 D、管理权限

42、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 )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应由( )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A、监察机关,公安机关 B、审判机关,监察机关

C、检察机关,监察机关 D、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43、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具有本法规定情形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 )处罚的建议。

A、从轻 B、减轻 C、从宽 D、减刑

4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 )。

A、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B、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C、移送人民检察院重新侦查 D、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5、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以下处置不正确的是。( )

A、没收 B、追缴 C、责令退赔 D、拍卖

二、多选题(共15题)

1、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____、____、____以及____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A、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

B、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

C、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

D、国家机关

2、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____。

A、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B、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D、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E、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F、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3、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査过程中知悉的____、____、____,应当保密。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舆情信息

4、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____、____、____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A、调取 B、查封 C、扣押 D、处置

5、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____、____、____、____、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6、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____。

A、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B、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C、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返还涉案资产

D、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7、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____、____、____。

A、民主监督 B、社会监督 C、與论监督 D、行政监督

8、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必须____,____,____,自觉接受监督。

A、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B、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C、熟悉监察业务 D、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

9、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____。

A、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B、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C、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D、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10、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____。

A、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B、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C、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D、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E、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1、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____。

A、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B、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C、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D、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E、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12、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 、 和 的干涉。

A、权力机关 B、行政机关 C、社会团体 D、个人

13、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 、 、 和 等制度。

A、等级设置 B、任免 C、考评 D、晋升

14、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 、 、 、 、 、 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物证 B、书证 C、证人证言

D、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 E、视听资料 F、电子数据

15、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 、 、 、 等管理协调职能。

A、线索管理B、监督检查C、督促办理D、统计分析

三、判断题(共15题)

1、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2、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3、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协助。(×)

改正:第二个“可以”改为“应当”

4、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可以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改正:“可以”改为“应当”

5、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6、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二日。(×)

改正:“留置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二日”改为“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7、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可以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 )

改正:“可以”改为“应当”

8、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9、监察机关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改正:“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改为“不得”

10、公立学校校长要接受监察机关的监察。(√)

11、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实行垂直管理。(×)

改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12、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改正:“应当”改为“可以”

13、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可以根据调查的发展情况灵活变更调查对象。(×)

改正:“可以根据调查的发展情况灵活变更调查对象”改为“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14、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死亡,则案件应当以结案处理。(×)

改正:“则案件应当结案处理”改为“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15、县级监察委员会接受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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